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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dynamics

贸易环境

以设计产业为着力点 推动科技文化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14-12-29

  导读:出口退税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税收政策,只是具体的政策因税制不同而有所不同。

  出口退税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税收政策,只是具体的政策因税制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出口退税主要是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从规模看主要是增值税。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税,现行主要是三种方式。

  一、外综服代办退税

  很显然,从字面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代办退税的行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是最后出现的出口退税形式,但由于其很象早期的先征后退税方式,更能说明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方式,于是税舟先说这种方式。

  代办退税的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其退税过程体现的是“先征收、后退税”的方式。具体是:

  1.生产企业先按照全额纳税

  生产企业将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先按照内销的增值税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开具专门用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增值税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这里为了简单说明问题,都不考虑增值税结转留抵税额。

  2.开具专门用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门用于外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就是在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限定用途。

  3.外综服企业代办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

  因此,从根本上属于先征后退税方式,但与早期的先征后退政策的主要区别在于,原方式是在同一企业内完成,即既要先按照内销缴税,又要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而代办退税则缴税和办理退税分开,在不同企业之间完成。实质上是一回事。

  二、外贸企业退税

  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外贸企业退税就是按照取得的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进行计算退税。这一方式倒是最真实的反映了出口退税的本意:退还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当然存在不完全退税的情形)。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如前所说,早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就是按照先征税、后退税方式办理,即征税部门只管内外销全额征税,不考虑退税的事。独立的退税部门只管理退税。相互之间的牵制,是由退税部门需要将进料加工部分模拟出一个进项税额,让企业在缴税时现行给予抵扣。退税时再给予核减。

  现行免抵退税方式由先征后退税演进而来,实际就是将先征税的计算公式与后退税的计算进行相加,推算出一个合并之后的计算公式。

  下面进行纯属模拟的推算过程,采用最简易的方式,用于参考,更能看得明白。

  1.企业先征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模拟税额)

  其中:模拟税额=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适用税率

  2.企业现行缴纳增值税后,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

  应退税额=(外销-进口料件) ×退税率

  3.为了解决先征增值税时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同时可以退税的一征一退不同步,导致企业整体上存在“垫付”增值税的不合理问题,就将先征与后退进行合并,实行相抵之后余额退税的办法:

  应纳税额-应退税额=〔(内销+外销)×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模拟税额)〕-〔(外销-进口料件)×退税率〕

  =〔(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进口料件×适用税率)〕-〔(外销-进口料件)×退税率〕

  =内销×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外销-进口料件) ×(适用税率-退税率)

  这就是免抵退税的基本理论公式。

  当然,实务中,考虑到相抵之后需要对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部分中,按照属于出口退税属性的部分给予退库的原则,计算后退税给企业。对于先征环节的征税税额与后退环节(实际已经同步计算)的退税税额相抵消的税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免抵税额部分。

  本文主要是从基本计算的原理出发,对三种出口退税计算方法进行一下梳理,或许能有利于理解退税的基本概念,特别是通过最基本的推算过程,可能有助于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理解。实务中要复杂一些,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这个理。

 

 

来源: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