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注册量5037
浏览量58617
总服务人次18256

Policy Express

政策速递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

案例:

20146月,申请人湖南某钢铁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某集团因钢铁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涉案标的1300多万元。双方在合同中已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宜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宜春仲裁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当天送达了受理书。双方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期限及提前书面通知的程序要求,并于受理后第4天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依据仲裁规则,不公开审理了此案,于第5天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了仲裁调解书。该案从仲裁立案到作出仲裁调解书仅花费5天时间,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充分体会到了高效、快捷的服务。至整个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债权人花费的时间不到10天,其合法权益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有效保护。

综合分析该案的解决过程,我们不难看出仲裁的以下特点:

仲裁管辖的自由性。仲裁打破了诉讼关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各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不受案件标的、性质及当事人地域的限制,仲裁管辖没有级别和地域限制,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及发生纠纷后达成新的协议,即可将纠纷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

仲裁程序的灵活性。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使用的语言和适用何种法律,可聘请任何人士为仲裁代理人等。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陈述、举证、辩论的权利,同时本会仲裁规则规定了仲裁程序进展的各项具体时间。依规定在本案中,被申请人享有15天的答辩期,双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仲裁庭提前10天通知开庭时间。这些规定是为保障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平等地位而作出的,但为了案件的及时解决,当事人可以单方或双方协商一致放弃行使上述权利,也可请求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适当放宽时间限制。上述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共同声明放弃答辩期及开庭时间提前通知的程序要求即反映了仲裁程序的灵活性。

仲裁审理的专业性。仲裁案件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社会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中聘请。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请仲裁员。(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庭独立行使案件的审理权,大多数仲裁员不仅熟悉法律知识,同时为经济、贸易、金融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

仲裁审理的保密性。仲裁实行不公开开庭(除双方协议公开外)审理,在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参与仲裁庭审活动的旁听,新闻媒体不得采访、报道仲裁案件的审理情况,仲裁结果不向当事人以外的单位、个人公开。仲裁的这一特点充分吻合了现代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对健康文明的公众形象及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的注重,也符合现代人注重隐私权保护的要求,当事人不必担心会因一次经济纠纷而使外界对其诚信度提出质疑。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债务人不自动履行裁决,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充分利用仲裁的这些优势,快捷、有效地解决商事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若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应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虽然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但仲裁机构管辖的前提必须是双方签订明确的仲裁协议,唯此才能排斥法院的管辖。如果当事人欲将纠纷提交宜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么应约定如下的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宜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重视仲裁程序,在规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积极进行答辩、积极阐述观点、充分享受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给予的权利。

三、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充分协商,对一些程序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要求仲裁庭照此进行,如当事人可要求合并审理、书面审理、放弃答辩期、书面质证等,借此积极而有效地推进仲裁程序,当事人可在很大程度上节省精力和财力。                                                                                                             



信息来源:宜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