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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xpress

政策速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受理乐亭甜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138号)

发布日期:2015-01-05

 

贸易常见的条款中,最多见的贸易方式就是一般贸易,一般贸易中价格条款里最多的就应该是FOB和CIF了。

90年代中期以前,每次广交会召开,国家就明文要求1)尽量用L/C 2)必须是CIF。

随着我国外贸的发展,目前的类似硬性条款已经不存在了,FOB成交的越来越多,占总成交合同中90%状态。但是所有的外贸人是不是发现和了解了FOB的危险呢?

1)FOB导致中国在国际运输价格的控制力度越来越微弱。

由于中国出口多数为FOB,运输的问题自然就由国外买方负责,看似是中国出口贸易人省了时间,也少了很多的麻烦和责任。但是也同时导致,几乎所有的CARRIER不再CARE中国出口人的利益。对出口方,胡乱收费,随意抬价。

THC就是CARRIER对中国出口人乱收费的明显例子,THC应该是含到海运费当中,可是以各大国外CARRIER为首的乱收费一直延续,3年里,中国外贸人为此费用就多付出了近5亿人民币。当然还有其他变换名目的各类收费,什么文件费、AMS、各类附加费等等。而且是名目越来越多,甚至到了CARRIER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程度。

更为槽糕的是,由于中国出口方一直放弃对运输的控制权,自然而然出现的CIF中海运费的价格偏高,CARRIER很不给中国人价格的优惠。毕竟中国外贸人带给他们的货源太少了。

2)钱货两空

FOB的方式下,运输的承运是国外指定的代理人或CARRIER,出口人货物交到买方指定公司的手里后,风险巨大,如履薄冰。几乎每天,在中国都有中国出口人还拿着正本提单,可是货物已经让买放从国外提走,货款一分未收到的情况。卖方找到了交接的运输代理人,不是那个公司改头换面已经找不到,就是货运公司责任一推,说是其国外货运代理公司的问题,与他无关。

中国人本应正当能追究的责任无处追究,无门上告。中国法律面对于境外公司和跨国骗子门,有力的制裁也只能是有些无能为力。

3)祖国收入的损失

大量的货物都是FOB了,使得国家运输的业务,全流到了国外公司,运输费用收款全部到了国外公司的帐号上,运输业的收入和税收明显损失。

保险业更是一样,本来可以由中国保险公司取得的利润,也一起都送给了外国人。

行业的损失使得,国内从业的环境、从业人员的素质等等行业问题,因为缺乏财力而发展缓慢。

虽看上去省了一时的事情,其实中国出口外贸根本没占什么便宜,而且贸易的风险开始无形中增加,对应的运输成本还再不停的提高。

FOB,让这些问题恶性循环,越来越严重!

针对此情况,楼主呼吁所有的中国外贸人、货运代理人、承运人提高警惕,增强实力,作为中国人为国家,为民族产业,为个人利益而共同努力,改变此状态。

1)作为运输代理人和有船承运人

请增强服务质量,搭建国际广阔的代理合作平台,使的进出口公司将产品运到世界各地变的简单、快捷。货物运输的效率、安全性更有所保障。

另外合理降低成本,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使得从利益上,外贸公司CIF成本比较FOB有所降低。

特别是某些非个人的有船承运公司,不要把精神都用到如何骗取国家银行的贷款上,认真的改善一下业务水平,别再浪费国家的财产,造了越来越多的船后,却没有货源。赔国家的钱后带来所谓的垃圾货源,用有技巧的数字报表来糊弄银行和自己。

2)作为外贸公司

规避FOB的风险,特别是指定货运代理公司的FOB货物的风险。尽可能的将FOB改成CIF。

尽量不和不知底细的指定代理公司,随便交接货物。

3)建议国家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各类行业协会。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类行业的政策,改变出口外贸的被动局面。

 

 

信息来源:福步外贸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