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合同?
发布日期:2024-09-10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可依照其是否涉及国外事务,划分为国内合同及涉外合同两大类型。所谓涉外合同,即是指那些包含国外事务因素的合同,例如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国外事务因素的合同。在涉外合同中,最为常见的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或称为对外贸易合同),它是指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而签订的合同。
在涉外合同中,许多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来自国外。值得注意的是,就涉外货物买卖合同而言,除了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外国人之间签订的涉外合同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港澳地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内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合同,以及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之间,港澳地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之间,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港澳地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之间在我国境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合同,同样属于涉外合同。
关于判断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涉外因素,通常采用的标准主要是“国籍”标准。若某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该合同将被视为国内合同。例如,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它们本身属于涉外合同,但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我国其他法人、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同,并不属于涉外合同。这是因为,上述外商投资企业都是经过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它们在法律上绝大多数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因此,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中国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非涉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