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号(关于修订飞机经营性租赁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4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82.4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77%,2014年12月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2月22日进行分销,12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18日、12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4年12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