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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0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4年9月末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数据
2014年9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24182.15 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238.42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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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
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