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注册量5037
浏览量512525
总服务人次18256

Policy Express

政策速递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 18 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文件类型: bb7cf7b842cec17bb47acbe5fe1ac083.doc (13.50 KB)

 

附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 16 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文件类型: 4670c984372d44bcb0d25abe334b03bd.doc (13.50 KB)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4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