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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xpress

政策速递

天津特办赴天津静海调研钢铁外贸企业

发布日期:2021-01-06

 

       十一. 中转站或内路站(co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十二.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1.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2.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3.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4.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5.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6.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十三. 托运人责任(shipper´s liabilities)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
1.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2.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3.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4.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5.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6.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十四. 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十五. 同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十六. 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十七. 航运公会集装箱规则(container rules of freight conference)
  在一些国家集装箱船航线上,各航运公会为了垄断各自航线上的集装箱运输,都分别制订了供货方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规则。这些规则,是由各公会针对公会营运范围内的航线情况制订的。因此,各公会的规则内容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即船货双方的责任是一样的。规则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装箱装卸港,集散运输;
2.集装箱运输专用术语解释;
3.各种运输交接方式船货双方责任;
4.订舱手续及货运资料申报;
5.各类条款包括提单,加批条款,港口条款和意外条款;
6.提单签发;
7.设备交接手续,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
8.交货手续;
9.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10.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费率变更规定;
11.币制,贬值,增值规定;
12.内陆运输规定及收费。
  十八. 交接方式(receiving and delivery system)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门到门(door to door): 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2.门到场(door to cy):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3.门到站(door to cfs):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cy to door):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5.场到场(cy to cy):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6.场到站(cy to cfs):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7.站到门(cfs to door):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站到场(cfs to cy):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9.站到站(cfs to cfs):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信息来源:外贸知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