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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国资委:严控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发布日期:2022-06-10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6日电 16日下午,国新办就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提到,要严管非主业低毛利大宗商品贸易这种业务风险,严控金融衍生、融资担保、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6月末,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4.9%,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请问接下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国资委有哪些考虑?尤其在防范国企债券违约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彭华岗答复称,应该说防范化解风险的问题,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非常重视的问题,这几年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了不少功夫,效果也是很好的,最直接的效果或者最明显的效果,就是6月末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64.9%,同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总体上保持稳定,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近几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的事件。

彭华岗表示,下一步的工作,我们还是要继续做好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一是要管住负债率。我们对负债率还是非常重视的,按照行业制定警戒线、管控线,然后实施分类管控,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并跟踪落实,保持中央企业整体负债水平稳定。

二是要管住重点企业。要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通过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精准地识别高风险企业,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一企一策化解处置。

三是要管住高风险业务。要严管非主业低毛利大宗商品贸易这种业务风险,严控金融衍生、融资担保、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前几年我们一直在整治融资性贸易业务,现在是严格禁止这方面业务的开展。

彭华岗表示,在防范债券风险方面,我们也建立了一套中央企业的债券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严格债券发行的比例限制,严控高风险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和短期债券占债券的比例,防止出现集中兑付的风险。

二是严格债券资金用途,聚焦主业实业,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发债券是投向主业、实业,严禁用到别的地方去。

三是加强债券风险监测,重点关注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紧张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

四是要建立信用保障基金,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彭华岗表示,企业在市场经营当中面临着很多风险,但是金融风险、债券风险是非常直接的风险,所以这方面工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非常重视,应该说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