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简介
协会结构
协会动态
协会工作
培训信息
社会责任
学习平台
政策速递
资金申报通知
商务政策
海关政策
质检政策
税务政策
外汇政策
业务指南
信用证
许可证
出口退税
外贸风险
外汇核销
国际结算
货运操作
贸易合同
贸易技巧
贸易环境
世界经济
商务朝阳
外汇走势
大宗商品
贵金属
申请入会
会员权益
入会流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登录
注册
注册量5037
浏览量512572
总服务人次18256
首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简介
协会结构
协会动态
协会工作
培训信息
社会责任
学习平台
政策速递
资金申报通知
商务政策
海关政策
质检政策
税务政策
外汇政策
业务指南
信用证
许可证
出口退税
外贸风险
外汇核销
国际结算
货运操作
贸易合同
贸易技巧
贸易环境
世界经济
商务朝阳
外汇走势
大宗商品
贵金属
申请入会
会员权益
入会流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Association dynamics
业务指南
信用证
许可证
出口退税
外贸风险
外汇核销
国际结算
货运操作
贸易合同
贸易技巧
首页
>
业务指南
>
出口退税
停止出口退税权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5-02-06
据新华社消息,外汇局公布最新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1183亿元,支出10336亿元,顺差8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052亿元,支出8143亿元,顺差190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31亿元,支出2193亿元,逆差1061亿元。
2015年1至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44157亿元,支出38614亿元,顺差5542亿元。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