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注册量5037
浏览量59010
总服务人次18256

Association dynamics

协会动态

关于召开《2015年度进口扶持政策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1

 

       为进一步落实《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升级发展,依据《朝阳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上半年度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朝阳区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14年4月9日至4月25日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材料
       1、项目需符合《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标准与重点(详见办法第三章),请欲申报单位务必详阅该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2、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相应条款的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在申报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自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陆朝阳区商务委网站(http://swj.bjchy.gov.cn/gb/index.do),从其“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该公告及下载申报材料。
       2、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除外)
       3、项目申请表纸质材料需正反面单张A4纸打印,并且提交扫描件一份至邮箱:chyyjs2013@163.com。(扫描件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格式均为:申报条款-企业名称,如:第七条-XXX公司)
       4、朝阳区商务委拥有对本公告内容和《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65094437 65099187 传真:65094437
提交材料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人民政府中楼618室

 

 

 

2014年4月9日

 

1.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rar
\"文件类型: a98da364a0dce4bed5136ee0988e3e7b.rar (231.3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