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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dynamics

业务指南

2022年留抵退税如何办理?这份指南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2-06-10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适用主体: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

1.小微企业(含个人工商户):所有行业均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全额退税。

2.重点行业企业:对制造业等6个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全额退税。

六个重点行业分别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确定

1.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确定;

2.按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比超过50%确定,即: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除金融、教育、卫生等7类行业外)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能够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基本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点的纳税信用级别为准)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一起退

1.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

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开始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3.2022年4-6月,将申请退税的时间从纳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政策衔接

1.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只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线上线下皆可);

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简易退税条件(小微企业+留抵税额不超过10万元+风险等级较低)。

符合简易退税条件的,由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完成退税核准,并自动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此时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退还)。

不符合简易审核条件:转为一般退税程序办理。